【人生大獎】認同為別人付出而賜予自己微笑 莫樹錦:自己是人生大獎的評審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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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11/18 11:45

最後更新: 2021/11/21 17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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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信人生大獎的評審團,只有一個人,就是自己。

小朋友精神奕奕地步上禮台,先作九十度鞠革弓,才從頒獎嘉賓手上接過獎牌,再向觀眾深深鞠革弓,然後驕傲地步下禮台,有幾位較出眾的小朋友一次又一次上台,成就不凡。參加母校一年一度畢業及頒獎典禮,有點羨慕這群優秀出眾的小朋友。自問當年不才,記憶中只有一次上台領獎的經驗,隱約記得是價值三十港元書券的科學獎,有趣的是,四十多年後再次因相同原因獲獎。

日前,從李國章教授手上接過媒體舉辦的2020年度傑出領袖獎(2020 Leader of the Year Award),也是基於科研上的貢獻,很可能當年母校聖士提反書院的獎勵,早已為未來發展奠下基石。

獲獎固然開心,但到底「獎」為何物?據《韋氏詞典》(The Merriam-Webster Dictionary)載錄,Award(獎)的解說是:「something that is conferred or bestowed especially on the basis of merit or need」,主要意義在乎bestow(賜予)和merit(優點),即是說,別人覺得你有優點,便賜予這獎項,在這過程中,是需要得到別人認同的,也就是說,「獎」是代表「認同」,當然,在認同的過程中,一定包括客觀和主觀元素,但主要也是按評審團定下的條件而作決定。

那麼,人生最大獎項又是甚麼?是否需要別人認同才能獲獎。相信人生大獎的評審團,只有一個人,就是自己。愛恨永遠相隨,若能認同自己一生為愛甚至為恨而作的大小事情,也能認同為家人、朋友甚至不認識的而付出的每分感情,才賜予自己一個最後微笑,這便是人生終極大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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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刊於《經濟日報》,原題為「人生大獎」

撰文 : 莫樹錦